关于开展广东品牌星级认证的通知发表时间:2020-08-06 10:11 各相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转变”要求、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以及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关于“更好发挥自愿性认证‘拉高线’作用,大力开展高端品质认证”的要求,质量品牌国际认证联盟、广东省文化名家名企交流协会、广东卓越质量品牌研究院和大湾区工商联总会积极联合广东知名企业、社会组织、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紧密结合广东实际,特别是“广货”在消费者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关于高质量发展和品牌建设的要求,制订了团体标准《广东品牌星级评价指南》,报经国家认监委备案同意,由第三方认证机构根据该标准对广东产品品牌和广东服务品牌进行认证,认证品牌按《广东品牌星级评价指南》评分标准划分等级,具体分为“广东五星品牌”、“广东四星品牌”、“广东三星品牌”和“广东二星品牌”。为方便企业做好认证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填写和递交认证申请表 申请广东品牌星级认证的企业应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向质量品牌国际认证联盟品牌专业委员会提交认证申请表(见附件1)和广东品牌星级认证自评报告(制造业类见附件2,服务业类见附件3)。 二、资料审查 质量品牌国际认证联盟品牌专业委员会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企业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将委托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广东品牌星级认证,不符合要求的将通知企业具体原因。 三、现场审查 认证机构组织专家对申请企业开展现场审查,对照评价标准审核企业的申报资料是否属实、企业质量品牌管理体系是否真实有效,并对企业品牌建设情况进行评价打分,撰写现场审查报告。 四、认证结果确认和公告 质量品牌国际认证联盟品牌专业委员会组织专家对认证机构提交的认证结果进行审议确认,对认证结果合格且无异议的,授予相关企业“广东品牌”相应星级称号,并予以公告。对认证结果有异议的,应组织调查核实,根据核查结果作出判定。 五、监督管理 认证机构严格按照认证细则的规定每年进行一次监督审核,对不符合维持证书条件的组织提出整改要求并限期整改。若整改期满仍未达到要求的,上报质量品牌国际认证联盟品牌专业委员会,经该委员会审核确认后,撤销其认证证书、取消其品牌星级称号,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六、认证有效期 认证证书有效期三年,应至少在期满前一个月提出复审再认证申请。对复审发现不符合继续发证条件的组织,上报质量品牌国际认证联盟品牌专业委员会,经该委员会审核确认后,撤销认证证书、取消该组织的广东品牌相应星级称号,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七、认证标志使用 “广东品牌”星级认证的标志和证书由质量品牌国际认证联盟品牌专业委员会统一制作和核发。获得“广东品牌”星级认证证书的组织和产品信息可以在国家认监委网站、认证机构网站和其它相关网站查询,获证组织可以在该产品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以及相关经营活动中使用“广东品牌”星级认证标志。“广东品牌”星级认证标志的使用范围须与“广东品牌”星级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相一致,获证组织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 八、宣传推广 通过“广东品牌”星级认证的品牌将免租金入驻广州国际品牌创新城知名品牌馆进行集中展示推广销售,将在全球优质商品交易平台进行线上展示推广销售,并将组织获证产品在粤港澳、国内外巡回展示推广销售,促进品牌企业做强做大。 九、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 许淑涵 139 2956 2968 吴 涛 135 3987 0065 胡云飞 158 1456 7305 吴 斯 185 6556 2025 工作人员微信二维码: 工作QQ号:728356609 邮箱:728356609@qq.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100号富力盈泰广场B座13A11室 附件: 1.广东品牌星级认证与广府老字号认证申请表; 2.团体标准《广东品牌星级评价指南》。 (下载链接见本文末尾) 广东省文化名家名企交流协会 质量品牌国际认证联盟 2020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