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文 化 名 家 名 企 交 流 协 会

关于开展广府老字号认证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8-06 09:55

各相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转变”的指示要求,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经济文化交流,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共同加强大湾区老字号保护工作,促进老字号企业健康发展,推动大湾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粤港澳大湾区三地相关组织共同协商,决定联合开展“广府老字号”认证工作。日前,中华老字号协会、质量品牌国际认证联盟、广东省文化名家名企交流协会、广东老字号协会、广东卓越质量品牌研究院、大湾区工商联总会、澳门厂商联合会和广州市粤港澳大湾区经济文化促进会积极联合粤港澳三地老字号企业、社会组织、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制订发布了《广府老字号认证技术规范》,并经国家认监委备案同意,现正式启动开展“广府老字号”认证工作。为方便企业做好认证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请与受理

请商号、商标或品牌的经营者或持有人对照《广府老字号认证技术规范》(见附件)评分表要求准备书面申请材料,并向质量品牌国际认证联盟老字号专业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资格初审

质量品牌国际认证联盟老字号专业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初审条件的转认证机构认证,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向申请方说明原因。

三、评分及结果评定

认证机构根据企业情况组织成立认证专家组,以材料审核、现场审核和走访相结合的方式,依据《广府老字号认证技术规范》评分表,对相关商号、商标或品牌及其经营、使用情况进行评审,核查相关企业、组织或个体工商户的经营现场情况,必要时可以作取证。

四、认证结果确认和公告

质量品牌国际认证联盟老字号专业委员会组织专家对认证机构提交的认证结果进行审议确认,对认证结果合格且无异议的,授予相关商号、商标或品牌“广府老字号”称号,并予以公告。对认证结果有异议的,应组织调查核实,根据核查结果作出判定。

五、监督管理

认证机构严格按照认证细则的规定每年进行一次监督审核,对不符合维持证书条件的组织提出整改要求并限期整改。若整改期满仍未达到要求的,上报质量品牌国际认证联盟老字号专业委员会,经该委员会审核确认后,撤销其认证证书、取消该组织的“广府老字号”称号,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六、认证有效期

认证证书有效期三年,应至少在期满前一个月提出复审再认证申请。对复审发现不符合继续发证条件的组织,上报质量品牌国际认证联盟老字号专业委员会,经该委员会审核确认后,撤销认证证书、取消该组织的“广府老字号”称号,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七、认证标志使用

“广府老字号”的标志和证书由质量品牌国际认证联盟老字号专业委员会统一制作和核发。获得“广府老字号”证书的组织和产品信息可以在国家认监委网站、认证机构网站和其它相关网站查询,获证组织可以在该产品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以及相关经营活动中使用“广府老字号”标志。“广府老字号”标志的使用范围须与“广府老字号”证书的认证范围相一致,获证组织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

八、宣传推广

通过“广府老字号”认证的品牌将免租金入驻广州国际品牌创新城老字号馆进行集中展示推广销售,将在全球优质商品交易平台进行线上展示推广销售,并将组织获证产品在粤港澳、国内外巡回展示推广销售,促进老字号企业做强做大。

九、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

广东区域联系人:

许淑涵 139 2956 2968

吴   涛 135 3987 0065

胡云飞 158 1456 7305

吴   斯 185 6556 2025

工作人员微信号二维码:

许总二维码.png

工作QQ号:728356609

邮箱:728356609@qq.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100号富力盈泰广场B座13A11室


附件1:团体标准《广府老字号认证技术规范》

(下载链接见本文末尾)


广东省文化名家名企交流协会     质量品牌国际认证联盟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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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名家名企交流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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